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等有关规定,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透明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择优录用。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数量和范围
拟招聘254人(含西区医院80人),涵盖医学相关专业博士10人;内科相关专业硕士32人,外科相关专业硕士35人,妇科、产科、儿科相关专业硕士8人,医技及其他相关专业硕士27人,临床、医技及其他专业本科142人。
三、招聘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工资政策执行。硕士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岗后,经选拔纳入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给予5万元以上培养经费。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届生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医疗相关工作经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紧缺专业,经考察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及专业条件
1.招聘学历、专业及相关资格要求详见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附后)
2.医疗专业除特别标注为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为西医临床专业。
3.对于应届住培结业的社会学员,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引进的博士、学科带头人、到岗率低的专业,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其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实施
(一)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方案、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考核、体检、公示录取。
(二)发布招聘方案
在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及高校就业创业信息网公开发布
(三)招聘时间及方式
1.校园招聘
(1)招聘场次及时间
招聘场次、时间参照省内外各大院校招聘会。
(2)报名方式
现场递送简历,应届毕业生未毕业者提供简历,往届毕业生提供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证、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3)考试及录取方式
组织医院专家评委现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按招聘计划择优拟录取,签订三方协议。毕业报到后,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录取试岗。
2.社会招聘
(1)招聘场次及时间
根据校园招聘到岗情况,未完成招聘计划的专业,结合科室用人计划,组织社会招聘,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报名方式
本人携带简历及各类证件(身份证、各层次学历证及学位证、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进修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人事科(2号楼5层)。或网上通过邮箱,将以上证件及简历发送至邮箱renshike105@163.com。应聘西区医院的,发送至邮箱xqyy61179829@126.com。邮件标题均注明:“本人姓名+学历+求职意向”。
人事科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邀请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纪检监察派驻组等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资格,合格者电话通知笔试及面试时间。
(3)考试及录取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临床专业增加技能操作考试,博士生、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审核后,可直接进入医院面试考察环节,择优录用。
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笔试*40%+技能*30%+面试*30%,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一票否决。按照总成绩结合招聘计划决定拟录取人员,通过心理测试、体检后,录取试岗。
(四) 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五)公示
在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录用名单
六、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招聘各步骤实施的通知,并保持手机畅通。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若招聘计划未完成,可继续组织招聘直至满足工作需要为止。
4.咨询电话:
0377-63310105(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0377-61179829(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医院人事科)
5.监督电话:
0377-63310991(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监察室)
0377-63551557(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医院监督部门)
鹤壁市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养老为一体的三级中医(综合)医院,是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鹤壁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协作单位、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医联体医院、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医院、市“120”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单位。
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现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招聘信息详见附件。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中,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将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只进行面试。招聘岗位的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均由市中医院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符合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生;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鹤壁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及咨询
招聘信息于2023年12月19日在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咨询电话:鹤壁市中医院组织人事科 0392-3378003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按公告时间到鹤壁市鹤淇大道1号市中医院南海路院区组织人事科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2个环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院组织人事科负责。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是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休息),应聘者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位认证报告、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交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28日至29日期间,在鹤壁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截止到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日期结束前,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日期结束后,报考申请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相关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卫生类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在鹤壁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鹤壁市中医院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包括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专业素质、沟通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在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鹤壁市中医院公众号上公布,请应试者注意查询。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未达到1∶1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参加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直接面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鹤壁市中医院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中医院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鹤壁市中医院提出聘用意见。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鹤壁市中医院负责解释。